市場監管總局、中消協提示:普通食品不能宣稱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效
近期央視等媒體多次曝光,網購平臺不法商家把普通食品包裝成“保健酒”“增高粉”“瘦身咖啡”,甚至宣稱魚油、代用茶、藍莓、氨糖軟骨素、紅曲膠囊等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效,個別品牌打著“營養師”“知名專家”旗號推銷保健品,誘導消費者高價購買的現象屢見不鮮。
部分網紅產品非法添加藥物成分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導致消費者食用后出現腹瀉、心慌等不良反應。
記者網購11款網紅瘦身食品,送檢發現6款含西布曲明、處方藥噻嗪類化合物等非法添加藥物。此類違法行為不僅擾亂市場秩序,更直接侵害消費者權益。
市場監管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普通食品不得宣稱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務必提高警惕,守護自身健康與合法權益。
一、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藥品具有嚴格區分
1.根據我國法律法規,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具有嚴格區分。
保健食品屬于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提供基本營養和能量相比,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我國保健食品實行嚴格的注冊和備案雙軌制管理,并標注“藍帽子”標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也嚴令禁止食品廣告宣傳治療作用或使用醫療用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任何普通食品,無論其成分如何“獨特”或宣傳如何“科學”,只要沒有依法取得國家相關部門的“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俗稱“藍帽子”標識),禁止宣稱任何保健或治療功效。
2.保健食品與藥品也具有明確界限。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保健食品》(GB16740),保健食品為聲稱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二、既要防范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又要防范食品冒充藥品
1.不法商家刻意模糊界限、制造假象
不法商家為兜售普通食品,刻意模糊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的界限,明示或暗示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能或功效。
不法商家還經常利用消費者對美好健康生活的向往,在產品標簽標識上規避敏感詞的同時,卻在銷售環節(如口頭宣講、微信群、宣傳冊、直播間話術)大肆進行違規功效宣傳,比如炒作“養生”“天然”“調理”“減肥”等概念,為普通食品披上神秘科學外衣,制造“用了就好”的假象。
我國法律法規明確禁止任何宣稱能“治療”“治愈”“預防”疾病、“替代藥物”“根治”某種健康問題或暗示具有強大保健效果的食品廣告和宣傳營銷,消費者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2.不法商家夸大功效
不法商家為兜售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或者宣傳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效(如“降血壓”“抗癌”等)。
不法商家利用消費者對疾病的恐懼心理,通過虛構科學實驗、營養指導、專家背書等方式,超出規定范圍宣稱保健食品功效顯著甚至可以治療疾病。
消費者要充分評估自身健康狀態,如果身體不適應該及時到醫院就診,避免輕信宣傳、盲目選購保健食品,貽誤治療時機。
3.消費者如何選購?
選購保健食品時要認清、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標志及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依據保健功能和適宜人群科學選用并按標簽、說明書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產品注冊備案信息可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查詢。
網上選購保健食品,要通過正規的電商平臺,切勿輕信來源不明的朋友圈、微信群、小程序等推銷信息。線下選購保健食品要到正規的商場、超市、藥店等經營單位購買,并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
來源 | 市場監管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