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人民政府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5日起,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相對集中行使發展改革、經信、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等20個方面652項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詳見附件)。涉及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仍由區級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管轄。2021年7月15日前已立案未結案案件仍由原區級行政執法部門繼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二、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人民政府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辦公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華山路169號姜山自然資源所院內東側附屬樓,聯系電話:0574-88459996,投訴監督電話:0574-88451377。 三、本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人民政府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事項目錄(2020年) 鄞政發〔2021〕33號附件.docx
(2022年11月22日)鄞州區姜山鎮部分行政處罰事項動態調整的通告.pdf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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