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社區、機關各辦公室、企事業單位: 為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和《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鄞政辦發〔2019〕61號)和《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鎮(街道)行政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下應街道對2024年10月31日以前出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研究,決定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附件1),宣布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附件2),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附件:1.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下應街道辦事處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 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下應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下應街道公共資源交易操作細則》的通知 | 下街道辦〔2020〕22號 |
附件2: 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下應街道辦事處關于解決東興社區被征遷村大齡青年結婚住房解困的申購安置辦法 | 下街道辦〔2019〕34號 | 2 |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下應街道辦事處關于解決東興社區被征遷村大齡青年結婚住房解困的申購安置辦法 | 下街道辦〔2022〕2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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