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50376648/2024-117396 |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發布機構 | 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4-03-2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體裁分類 | 通知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關于報名參選潘火街道矮柳工業區周邊地塊 項目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的通知 |
發布日期: 2024-03-22 09:49 信息來源: 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信息來源: 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為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寧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等有關規定,擬公開選定潘火街道矮柳工業區周邊地塊項目房屋征收評估機構,對該地塊項目內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現將有關報名參選評估機構事項通知如下: 一、房屋征收評估內容 潘火街道矮柳工業區周邊地塊項目房屋征收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及其裝修、附屬物等。征收范圍內涉及被征收住宅97戶,建筑面積約7196平方米,非住宅4戶,建筑面積約5356平方米。 二、報名條件 (一)在本市范圍內取得法定評估資格,并列入2023年度本市房屋征收評估機構名錄; (二)評估機構資質等級壹級; (三)評估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報名材料 (一)項目評估申請書及工作實施方案;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三)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 (四)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五)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證明; (六)單位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評估機構選定方式 (一)寧波市鄞州區房屋拆遷服務中心按照評估機構申報條件對報名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資質審核。 (二)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由被征收人投票選定;通過投票方式未能選定的,采用隨機選定方式確定。 被征收人通過自行協商選定評估機構的,不再進行投票或隨機選定。評估機構選定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2024年3月21日-3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二)報名地點:鄞州區首南街道學士路642弄卓悅大廈2號樓805室。 聯系人:徐老師,聯系電話:89583155。 寧波市鄞州區房屋拆遷服務中心 2024年3月21日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