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動態調整姜山鎮人民政府等9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事項的通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發布時間:
2025-01-07 14:40 來源: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公告內容
草案全文
起草說明
意見采納情況反饋
為持續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進一步完善基層治理體系,解決現有賦權事項基層承接能力不足的問題,收回部分街鎮無法承擔的賦權執法事項并對賦權執法事項予以優化調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51號)文件精神,寧波市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起草了《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動態調整姜山鎮等9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事項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各界人士可將相關意見通過信函等形式反饋給我們。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相關規定,因基層需求迫切,故縮短征集時間。經研究,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16日。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建議:
1、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寧波市鄞州區鐘公廟路285號寧波市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鄞州區賦權鎮街行政執法事項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2、通過電話方式反饋:0574-89583543;聯系人:金老師。
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寧波市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
2025年1月7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51號),經研究,決定對姜山鎮人民政府等9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事項進行動態調整。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對姜山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進行調整。調整后姜山鎮人民政府處行使發展改革、公安、廣電、建設、教育、民政、農業農村、人防、人力社保、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水行政、體育、文化和旅游、消防救援、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等17個領域371項行政執法事項。(詳見附件1)
二、對咸祥鎮、云龍鎮、邱隘鎮、五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進行調整。調整后咸祥鎮、云龍鎮、邱隘鎮、五鄉鎮人民政府行使發展改革、公安、廣電、建設、教育、民政、農業農村、人防、人力社保、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水行政、消防救援、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等15個領域336項行政執法事項。(詳見附件2)
三、對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鐘公廟街道、福明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進行調整。調整后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鐘公廟街道、福明街道辦事處行使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建設、水行政、廣電、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場監管、人防等14個領域304項行政執法事項。(詳見附件3)
四、收回的行政執法事項,由賦權前原區級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實施。
五、在姜山鎮人民政府、咸祥鎮人民政府、云龍鎮人民政府、邱隘鎮人民政府、五鄉鎮人民政府、潘火街道辦事處、中河街道辦事處、鐘公廟街道辦事處、福明街道辦事處各自權限內依法依規履職,涉及作出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仍由區級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管轄。較大數額、較大價值標準,適用《浙江省實施行政處罰適用聽證程序較大數額(價值)標準》。
六、本通告自2025年X月X日起施行。
附件:
1、姜山鎮人民政府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動態調整目錄(2025年)
2、咸祥鎮、云龍鎮、邱隘鎮、五鄉鎮人民政府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動態調整目錄(2025年)
3、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鐘公廟街道、福明街道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動態調整目錄(2025年)
一、動態調整公告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況
為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2019〕46號)精神,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51號)等規定,2021年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人民政府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起,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相對集中行使發展改革、經信、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等20個執法領域652項行政處罰權。自2022年10月27日起,福明街道辦事處、潘火街道辦事處、中河街道辦事處、鐘公廟街道辦事處在本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行使生態環境、水行政、民政等18個執法領域533項行政處罰權;云龍鎮人民政府、咸祥鎮人民政府、五鄉鎮人民政府、邱隘鎮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行使生態環境、水行政、林業等19個執法領域569項行政處罰權。
我區賦權鎮街實施綜合行政執法2年多時間以來,以鎮街名義對賦權事項實施行政處罰的情況需要根據工作實際進行優化調整,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啟動了賦權事項調整工作,遵從高頻多發、易發現易處置、專業要求適宜等要求對賦權事項進行了評估論證,擬動態調整姜山鎮人民政府等9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事項。
二、起草過程和制定依據
(一)起草過程
賦權工作開展兩年以來,根據“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工作要求,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的原則,從《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統一目錄》、《浙江省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承接指引(參考)》、《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擴展目錄》中調整選擇高頻多發、易發現易處置、專業要求適宜的行政執法事項賦權至街鎮,以街鎮名義開展綜合執法工作。
(二)制定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51號);
2.《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加快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發〔2022〕13號);
三、主要內容說明
(一)對姜山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進行調整。調整后姜山鎮人民政府處行使發展改革、公安、廣電、建設、教育、民政、農業農村、人防、人力社保、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水行政、體育、文化和旅游、消防救援、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等17個領域371項行政執法事項。
(二)對咸祥鎮、云龍鎮、邱隘鎮、五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進行調整。調整后咸祥鎮、云龍鎮、邱隘鎮、五鄉鎮人民政府行使發展改革、公安、廣電、建設、教育、民政、農業農村、人防、人力社保、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水行政、消防救援、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等15個領域336項行政執法事項。
(三)對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鐘公廟街道、福明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進行調整。調整后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鐘公廟街道、福明街道辦事處行使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建設、水行政、廣電、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場監管、人防等14個領域304項行政執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