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32137168/2025-00710 |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發布機構 | 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2-1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體裁分類 | 其他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鄞州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 ||||||||||||
發布日期: 2025-02-14 08:48 信息來源: 區營商環境建設辦 信息來源: 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 | ||||||||||||
鄞州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交易窗口崗主要承擔我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等相關職責,現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交易窗口崗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核、面談、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 本次招聘接受網絡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網站(http://www.aloodi.com/col/col1229620615/index.html)下載并填寫《報名表》,并將身份證、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信息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或國內合資辦學頒發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招聘崗位所需證件的復印件,連同《報名表》一起掃描成pdf文件,文件名稱樣式為“應聘人員姓名+應聘單位+應聘崗位”,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報名資料不按上述規定填報的,不予受理。請將報名文件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283809904@qq.com。聯系人:魏老師,聯系電話:0574-88226720。(8:30-11:30,13:00-16:45) 報名時間:2024年2月17日至2月23日。 (二)資格初審 單位對報名人員的年齡、學歷、戶籍、相關資格證明等材料進行審核。經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面談環節。 (三)面談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談,在所有崗位應聘人員中根據面談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時間:待定。地點:鄞州區蕙江路567號(鄞州區政務服務中心)。未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談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四)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09號)及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請。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六)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招聘各環節若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從應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或報到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說明 1.戶籍以報名第一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 2.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研究生還須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以上編外人員由寧波東方眾誠人才開發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至寧波市鄞州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及下屬事業單位。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574-88225006。 寧波市鄞州區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 2025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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