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5-03-27 11:01 來源:區民政局
公告內容
草案全文
起草說明
意見采納情況反饋
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要求,根據《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25-2027年)》(甬民發〔2025〕2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訂《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績效管理考核辦法》。現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意見征集時間為3月27日至4月27日。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建議:
1、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寧波市鄞州區惠風西路77號519辦公室,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績效管理考核辦法事項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2、通過電話方式反饋:0574-89295755;聯系人:周老師。
3、網絡方式。通過“我有建議”欄線上提出意見建議。
寧波市鄞州區民政局
2025年3月27日
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績效管理考核辦法
為規范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一步提升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服務品質,在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兩級服務設施全覆蓋的基礎上,聚焦破解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統籌不強、街(鎮)輻射支撐不力、服務績效不顯等難題,力爭通過優化存量、精準增量、完善功能、創新機制、強化績效,全面提升居家養老服務水平。根據《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25-2027年)》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訂《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績效管理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鄞州區示范型、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
二、實施單位
年度考核工作由區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考核組由區老齡事業發展促進中心和第三方評估機構等有關人員組成。
三、考核內容
以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設施運行、服務工作開展、人員培訓管理、資金使用管理、信息平臺使用及完成工作情況等為主要內容進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示范型、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以系統數據為主,第三方實地走訪、檔案查看和滿意度調查為輔。
2.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以第三方考核為主。
五、考核辦法
(一)考核時間:全年度,示范型、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按月度考核,年度匯總;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由第三方集中走訪,走訪時間為7-9月份。
(二)考核流程:年度考核分為第三方評估機構普查和日常考核兩方面組成。
1、普查階段(每年1-9月)。示范型、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由“鄞齡養老”系統進行統計、核算(具體見附表1),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則由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上門走訪和滿意度調查,按《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運營管理檢查表》(詳見附件2)進行評分。
2、區督查小組考核階段(每年8-9月)。由區老齡事業發展促進中心、各鎮(街道)組成督查小組,抽取一定的比例采取聽取工作匯報、查閱臺賬資料、實地查看運行情況等方式進行,根據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分,示范型、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按照《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管理考核表》(附件1)進行核算;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按《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運營管理檢查表》(附件2)。
3、整改、復議階段(每年10月15日前)。對考核中存在問題的居家養老服務站(中心)進行整改,整改情況10月15日前報區老齡事業發展促進中心。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的,可由鎮(街道)匯總,提交復評要求,區民政局將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復評工作。復評結果將作為最終結果計入考評結果。
4、總結分析階段(每年10月30日前)。匯總本次居家養老服務站(中心)考核結果,分析其中的不足和問題,對現場考評情況和相關數據匯總分析,形成考評報告,考評結果將及時抄告各鎮(街道)。
(三)分值計算: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示范型、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月度系統得分占50%(去掉1個月考核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平均值),年度考核系統得分占50%;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第三方普查結果得分占60%,區督查小組考核得分占40%。
(四)獎懲辦法:
1.示范型、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根據年度考核排名情況進行獎優罰劣,排名前8名的適當增加年度補助金額;年度考核排名末8位的適當減少年度補助金額,具體增減金額根據年度財政預算情況安排。
2.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根據年度運營考核結果確定等級及補助金額,區財政按照最高不超過5萬元予以補助,具體補助金額根據年度財政預算情況安排。無等級或未實質性運營的不予補助。
六、工作要求
(一)第三方評估機構要按照考核標準,客觀公正地對待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考核工作,評估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對評估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等應予以保密,涉密文件和介質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使用和保存,未經批準不得對外透露評估工作信息,不得接受采訪或以個人名義對外發表與評估內容相關的言論或文章。
(二)各村(社區)要積極配合第三方評估工作,對第三方評估機構在考評過程中要求出具的相應材料和臺賬要及時提供。不得干擾阻礙第三方評估工作開展,對用虛假手段蒙騙、阻礙評估工作或以其他方式影響評估結果等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公開通報。
(三)各鎮(街道)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工作目標,精確掌握本轄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運營情況,主動開展服務提升,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日常監管機制,加強經常性的指導、檢查,對不符合運營管理標準的要督促整改。
(四)區民政局將對第三方評估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考核工作完成情況和考核質量進行綜合評價,確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公開透明。
本辦法由區民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考核實施辦法(修訂)》(鄞民〔2023〕110號)同時廢止。
附件:1.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管理考核表
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管理考核表.docx
2.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運營管理檢查表
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運營管理檢查表.docx
寧波市鄞州區民政局
2025年3月27日
一、制定背景
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要求,在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兩級服務設施全覆蓋的基礎上,聚焦破解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統籌不強、街(鎮)輻射支撐不力、服務績效不顯等難題,全面提升居家養老服務水平。根據《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25-2027年)》(甬民發〔2025〕2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訂《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績效管理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
二、起草依據和過程
(一)起草依據:《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甬民計〔2017〕39號)、《寧波市民政局 寧波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有關補助政策的通知》(甬民發〔2022〕116號)、《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25-2027年)》(甬民發〔2025〕2號)、《寧波市鄞州區家院互融養老服務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版)》等相關文件精神。
(二)起草過程:為保證《考核辦法》的順利修訂,區民政局在起草過程中征求了各鎮(街道)社會事務辦(民政辦)、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等單位的意見,并經過了多次修改完善。
三、主要內容
《考核辦法》共六條內容。第一條為考核對象;第二條為考核工作的實施單位;第三條為考核內容;第四條為考核方式;第五條為具體的考核辦法;第六條為考核工作的相關要求。并且明確了《考核辦法》的實施時間。
關于《寧波市鄞州區民政局關于印發<鄞州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績效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區民政局廣泛征求意見,分管領導與各鎮(街道)社會事務辦(民政辦)、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等相關單位多次溝通,并于2025年4月在政府部門網站公開向群眾征集意見,收集到的書面形式的建議和意見共計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