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969069/2025-126717 |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發(fā)布機構 | 區(qū)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0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主題分類 | 科技 | 體裁分類 | 通知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轉發(fā)市局“關于2025年寧波市鄉(xiāng)村振興團隊科技特派員項目申報的通知” |
發(fā)布日期: 2025-06-09 15:20 信息來源: 區(qū)科技局 信息來源: 區(qū)科技局 |
各區(qū)(縣、市)科技局,開發(fā)園區(qū)管委會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激發(fā)科技特派員在推進科技創(chuàng)新、鄉(xiāng)村振興和共同富裕中的積極作用,根據《寧波市科技特派員工作管理辦法》(甬科社〔2022〕30號),結合年度工作安排,現將2025年寧波市鄉(xiāng)村振興團隊科技特派員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2025年寧波市鄉(xiāng)村振興團隊科技特派員項目,主要圍繞鄉(xiāng)村特色產業(yè)鏈、美麗鄉(xiāng)村建設和共同富裕的科技服務需求,支持團隊科技特派員按照簽訂的服務協議,面向派駐單位開展農業(yè)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新業(yè)態(tài)及農村民生等實用技術的示范推廣、技術指導、技術培訓、技術服務等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示范。 一、申報條件 1.本次鄉(xiāng)村振興團隊科技特派員項目申報限備案并公布的寧波市第十四批團隊科技特派員和2025年新增備案團隊科技特派員。 2.市內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人員牽頭備案的團隊科技特派員,申報主體為團隊科技特派員負責人所在單位;市外高等學校及科研機構牽頭備案的團隊科技特派員,申報主體為簽訂的科技服務協議的生產經營單位。 3.項目負責人原則上為團隊科技特派員負責人,其他項目組成員應為團隊科技特派員成員及結對服務單位相關人員。項目組成員應當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記錄,未列入失信名單。 4.項目申報單位應與結對服務單位聯合申報,并簽訂聯合申報協議。項目內容與服務協議內容基本一致、項目方案可行。財政補助經撥付至結對服務單位,用于項目實施的比例不低于50%。 5.計劃項目原則上每個團隊科技特派員限報1項,不列入科技人員申報市其他科技計劃項目限項范圍。對已承擔鄉(xiāng)村振興團隊科技特派員項目實施順利且承諾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驗收的,經歸口管理單位審查蓋章后,允許申報本批次項目。 6.鄉(xiāng)村振興團隊科技特派員項目參照《寧波市公益性研究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管理。 7.2025年鄉(xiāng)村振興團隊科技特派員項目根據申報情況擇優(yōu)立項,每項支持經費不超過20萬元,項目實施周期2整年。 二、申報程序 1. 線上申報。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在通知規(guī)定期限內,登錄“寧波科技大腦”官網(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填報,點擊“辦事大廳”,選擇“公益性計劃(科技特派員項目)”進行填報,上傳相關附件,并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2. 歸口推薦。歸口管理單位在線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后推薦上傳,并將推薦函及申請項目匯總表加蓋公章后報送市科技局。市內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人員牽頭備案的團隊科技特派員,通過所在單位科技管理部門推薦申報;市外高校科研機構牽頭備案的團隊科技特派員,通過結對服務單位屬地科技管理部門推薦申報。 3.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時間截止到2025年7月10日;歸口管理單位推薦截止時間2025年7月15日。 網絡填報咨詢:0574-87811024 項目受理聯系人:周夏君 電話:0574-87910893 項目咨詢聯系人:潘挺雷、房 民 電話:0574-89187179 鄞州區(qū)科技局:羅 強 電話:0574-89295726 附件: 寧波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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