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區水行政執法案例入選全省第五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優秀案例
發布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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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區水利局
近日,省生態環境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浙江省第五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及優秀案例,共有20個案例入選。其中,鄞州區水利局報送的某運輸服務部違規傾倒泥漿損害河道水環境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成功入圍優秀案例。
2024年4月,鄞州區水利局聯合姜山鎮、海曙區石碶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排查發現,海曙某建設有限公司將泥漿交給某運輸服務部處理,該服務部擅自將泥漿傾倒至鄞州區三里河河道及舒周河河道,造成部分河道泥漿淤塞。經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鄞州區水利局與該服務部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賠償數額總計75820元。本案通過“跨區域多方合力+跨部門多頭聯動”機制,有效強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行政處罰銜接,實現對生態環境損害行為的精準打擊、多維施壓、系統修復。本案涉案單位主體均屬海曙區,生態環境損害發生地位于鄞州區,通過兩地水利部門和屬地鎮街綜合執法單位的跨區緊密合作,實現跨區線索移交、案情互通、案件追蹤、損害修復、賠償落實等全過程無縫監管和全流程閉環處置,有力震懾了違法行為。
修復前
修復后
近年來,區水利局以“日常巡查是起點,生態保護是目標”的全鏈式河湖、水域管理理念為引導,對常見違法案件進行歸類,在線索追蹤、技術鑒定、專業指導、處罰懲戒、損害賠償方面與綜合執法單位通力合作、各司其職,形成了部門協同高效、審批執法“無縫”的監管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