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機關制定了《寧波市鄞州區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寧波市鄞州區水利局辦公室是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工作機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辦公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惠風西路55號;郵政編碼:315100;
聯系電話:0574-87419902;傳真號碼:0574-87419900;
電子郵箱:slj@nbyz.gov.cn;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辦公時間: 夏令時8:30-11:30 ?14:30-17:45(周一到周五,節假日除外)(冬令時間:8:30-11:30 ?14:00-17:15)。
本機關政府信息分為三類: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公開范圍
1.組織機構類。主要公開機構概況、機構領導、內設機構、工作職能等信息。
2.政策文件類。主要公開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信息。
3.政府決策類。主要公開重點項目信息。
4.工作信息類。主要公開計劃總結、應急管理、提案議案、政務動態、其他工作等信息。
5.行政執法類。主要公開行政許可信息。
6.人事信息類。主要公開人事任免信息。
7.財政信息類。主要公開收費項目、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等信息。
8.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目錄分類和編排體系
信息公開目錄以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區來展示相關內容。檢索區分別提供全站搜索和關鍵字、全部、標題、索引號、文號、正文、發布機構、日期等精準檢索2種方式;目錄區顯示索引號、標題、發布單位、發布日期等內容。具體信息編排包含了索引號、主題分類、發布機構、文號、公開日期、正文等內容。
1.信息名稱
簡要描述鄞州區水利局信息內容。
2.公開方式
公開方式是指政府公開信息的種類,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三類。公開信息目錄僅限于主動公開。
3.發布機構
發布機構名稱:區水利局。
工作機構名稱:寧波市鄞州區水利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惠風西路55號。
(三)公開渠道
1.鄞州區水利局門戶網站地址:http://www.aloodi.com/col/col1229109089/index.html;
2.現場查閱點:
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水利局1203室檔案室(寧波市鄞州區惠風西路55號,可乘坐107路公交車前往)。
聯系電話:0574-87419902;傳真號碼:0574-87419900。
服務時間:夏令時8:30-11:30 ?14:30-17:45(周一到周五,節假日除外)(冬令時間:8:30-11:30 ?14:00-17:15)。
3.通過新聞發布會及報刊、廣播、電視媒體等渠道。
(四)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后,本機關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產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申請人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申請條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外國人和外國組織申請獲取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根據國際法規定的原則,按照對等的原則處理。
(二)申請方式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錄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1直接填寫并遞交電子版《寧波市鄞州區水利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聯系電話:0574-87419902。
2.書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在鄞州區水利局門戶網站上下載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受理機構遞交,同時應在信封左下角或傳真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惠風西路55號1203室。聯系電話:0574-87419902;傳真號碼:0574-87419900;郵編:315100。
3.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惠風西路55號1203室;受理時間:夏令時8:30-11:30 ?14:30-17:45(周一到周五,節假日除外)(冬令時間:8:30-11:30 ?14:00-17:15);聯系電話:0574-87419902。
(三)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寧波市鄞州區水利局信息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寧波市鄞州區水利局信息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四、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五、獲得政府信息的期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屬于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要的時間依法不計入規定的期限內。
六、收費標準
水利局辦公室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依據為《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
七、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和舉報,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的“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1)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八、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即可以在接到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上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接到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