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編制《寧波市鄞州區東郊街道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本《指南》實時更新。本《指南》內容如有變更,自信息變更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鄞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在檔案館等公共查閱場所查閱本《指南》的紙質文本。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寧波市鄞州區東郊街道辦事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東郊街道綜合信息指揮室,負責公開全街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工作機構名稱:寧波市鄞州區東郊街道綜合信息指揮室
辦公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232號
咨詢電話:0574-87736935?傳真號碼:0574-87736933
郵政編碼:315000? ?電子郵箱:djjd@nbyz.gov.cn?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時);14:00-17:30(冬令時)(節假日除外)。
互聯網聯系方式: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areacode=330212),點擊“我要咨詢、投訴請求、建議征集、查詢評價”相關欄目,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浙江省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1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辦事程序;
2.規范性文件;
3.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4.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5.扶貧、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6.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7.工作動態;
8.人事任免;
9.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目錄分類
根據政府公開信息內容的屬性或特征把信息劃分為主題分類、機構分類、體裁分類、服務對象分類四種類別,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快速定位獲取政府信息。
(三)公開渠道
1.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進行,具體網址為:鄞州區人民政府 東郊街道網站 http://www.aloodi.com/col/col1229442504/index.html?number=0。
2.現場查閱點:
地址:鄞州區東郊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232號東郊街道辦事處旁);
聯系電話:0574-87736935;傳真號碼:0574-87736933;? ??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時);14:00-17:30(冬令時)(節假日除外)
3.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媒體等渠道。
(四)公開信息編排體系
1.信息索取號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索取政府公開信息的一組代碼。
2.信息名稱
反映信息主要內容的標題
3.內容描述
信息內容簡介
4.產生日期
信息的形成時間
5.公開類型
信息公開的類型(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
(五)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獲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鄞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然后點擊“公開指南”一欄,瀏覽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檔案館查閱政府公開信息;也可以從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媒體等獲取政府公開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
(一)申請條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外國人和外國組織申請獲取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根據國際法規定的原則,按照對等的原則處理。
(二)受理機構
東郊街道辦事處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為東郊街道綜合信息指揮室。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直接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鄞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直接填寫并遞交電子版《鄞州區政府依申請公開信息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http://www.aloodi.com/col/col1229442451/index.html?kong=zfxxysqgk。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從鄞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書面《申請表》,填寫后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受理機構送交。同時應在信封左下角或傳真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232號。聯系電話:0574-87736935;傳真號碼:0574-87736933;郵編:315000。
3.現場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東郊街道黨建綜合辦公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時);14:00-17:30(冬令時)(節假日除外);受理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232號。
(四)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公民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需提交:
1.《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需提交:
1.《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五)申請辦理及時限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后向申請人出具回執。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書面答復: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4.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須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關于“收到信息公開申請”的時點確定問題和關于補正期間停止計算期限問題參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期限有關問題的解釋》(國辦公開辦函〔2015〕207號)。
(六)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規定,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依據為《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
四、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五、監督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進行舉報。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舉報電話:0574-89188620,傳真號碼:0574-87523750,通信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惠風東路568號,郵編:3151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