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依法獲取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要求,特編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工作機構為寧波南部商務區管理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4-89296468,傳真:0574-89296488。
通訊地址:鄞州區日麗中路789號水街2號樓。郵編:315194。
互聯網聯系方式: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areacode=330212),點擊“我要咨詢、投訴請求、建議征集、查詢評價”相關欄目,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浙江省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電子郵箱:scq@nbyz.gov.cn(本郵箱不直接受理公開申請,如有公開申請,請到申請公開頁面辦理)。咨詢時間:8:30-11:30,14:00-17:15(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二、主動公開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則,寧波南部商務區管理辦公室按照《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依法向社會主動公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群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并遵照上級行政機關部署,結合實際工作不斷增加主動公開內容。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免費向社會公開的內容具體參見《南部商務區管理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可從本機關門戶網站查閱。
(二)公開形式
本機關主要通過本辦門戶網站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進行公開。
(三)查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可登錄(http://www.aloodi.com)后進入南部商務區管理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子站,使用關鍵詞進行檢索即可獲取該信息。
(四)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從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寧波南部商務區管理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4-89296468,傳真:0574-89296488。
通訊地址:鄞州區日麗中路789號水街2號樓。郵編:315194。
電子郵箱:scq@nbyz.gov.cn(本郵箱不直接受理公開申請,如有公開申請,請到申請公開頁面辦理)。咨詢時間:8:30-11:30,14:00-17:15(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依申請公開網址:http://www.aloodi.com/col/col1229442451/index.html?kong=zfxxysqgk
附近公交路線:
日麗路杉杉大廈下:126.127.151.157.159.166.883.360.650.139.150.153.180.196.690.909.183;日麗路布利杰大廈下:101.126.139.157.159.161.166.883.909.151.633.650.666.668.155.183。
(二)申請條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外國人和外國組織申請獲取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根據國際法規定的原則,按照對等的原則處理。
(三)申請步驟
1.申請方式
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錄“鄞州區人民政府”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1)直接填寫并遞交電子版《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書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從“鄞州區人民政府”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受理機構遞交。地址:鄞州區日麗中路789號水街2號樓。咨詢電話:0574-89296468,傳真:0574-89296488。
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辦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辦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地址:鄞州區日麗中路789號水街2號樓。咨詢電話:0574-89296468,傳真:0574-89296488。咨詢時間:8:30-11:30,14:00-17:15(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2.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當場遞交,也可通過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傳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郵件主題中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南部商務區管理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部商務區管理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五)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制定。
四、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 ?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五、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六、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按照“政府信息目錄編制要充分體現‘五公開’、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公眾參與”的要求,當前政府信息按照組配分類進行編排。其中,組配分類有“機構概況、法規公文、政府決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財政信息、年度報告、重大決策預公開”等內容;其中,機構概況主要公開機構名稱、地址、電話、領導分工等內容。
南部商務區管理辦公室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日期、發布機構、公開類別、索引碼等多種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公開方式、責任處室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發布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
附件:
南部商務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表(法人其他組織樣表).doc